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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情形 生育登记(便民服务)
发布时间:2024.01.05    新闻来源:甘肃省计划生育协会   浏览次数:



一、登记对象:

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,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我省长期居住且持有《甘肃省居住证》的非甘肃省户籍人口,现有三个子女,其中一个子女因意外原因或者患有非遗传性疾病,经鉴定为残疾的,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。

二、所需材料:

夫妻双方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甘肃省居住证(非甘肃省户籍人口)、结婚证及双方近期两寸红底合影照、死亡证明、病残儿医学鉴定书等其他材料照片。

三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。

四、办理时限:5个工作日。

五、《甘肃省生育服务证》领取:

进入系统“办证查询”页面,按照提示进行服务证下载/打印。

特别说明:

1.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,夫妻双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,阅读承诺并选√的,视为作出书面承诺,予以办理。

2.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疑问,请致电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咨询。

咨询电话查询:请登录网址:http://61.178.83.94:8888/#/home

办理方式:

(方式一)复制以下网址,在浏览器打开,进入网上办理

http://61.178.83.94:8888/#/order



(方式二)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,可手机线上办理

             



甘肃省计划生育协会宣

责任编辑:宋伟


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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